3人死亡!广东通报一起污水管道施工作业中毒窒息事故!
时间:2022-06-26 10:03:16 作者:瀚蓝水处理剂 点击:
2022年6月4日下午16时许,中山市三乡镇发生一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3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发时,两名作业人员在工作井下摸查管网时,突发管涌,污水大量涌入工作井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快速上升,造成作业人员被困,第三名作业人员在报警后下井施救,也被困在井下。事发后,三名作业人员虽经全力救援并送至医院抢救,但最终全部遇难。事故发生后,省领导高度重视,专门作出批示。为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认真举一反三,抓好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安全防范工作,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中山三乡“6•4”污水管道施工作业中毒窒息事故的通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2018年至2022年(截至6月13日),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生产安全事故6起、死亡18人,其中,较大生产安全事故5起、死亡16人,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总数的83.3%和88.9%。事故的发生充分暴露出6个方面问题:一是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薄弱。作业时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七不准”措施,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未进行通风和检测,也未佩戴防护用品。二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安全制度规范缺失。施工现场管理混乱,甚至违规冒险指挥作业,在未进行风险辨识的情况下盲目组织施工,特别是作业前无审批、作业中无监护、作业后无确认,防控措施流于形式。三是外包工程包而不管。发包单位未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统一协调管理,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作业时未安排安全人员跟踪管理。四是应急管理和教育培训缺失。中山三乡“6·4”事故、2021年江门市江海区“5·26”事故均由于企业应急管理不到位,未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和教育培训,导致作业人员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而造成更多人员伤亡。五是基层监管部门吸取事故教训不深刻。对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安全风险辨识不清、底数不明,未有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导致事故屡屡发生。六是基层监管部门未按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信息。从近年的事故来看,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极易引发较大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各地各主管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及省安委会六十五条具体措施,深刻汲取事故教训,结合实际,认真分析研判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过程发生事故的规律和特点,特别要找准薄弱环节,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化解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稳控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间、污水管道施工工程项目,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七个有没有”“七不准”措施的有关要求贯彻始终。重点围绕“七个有没有”,对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核查:一是有没有全面辨识有限空间风险,并建档立册,在所有有限空间现场醒目位置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二是有没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间安全规章制度和作业流程,特别是强化作业前、作业中的通风和检测管控措施。三是有没有为员工配备个人劳动保护用品,特别是配齐配全通风检测作业仪器、呼吸器等各类应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没有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中的安全监护措施,特别是按要求配备监护人员。五是有没有确保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设备设施安全,特别是电气设备符合防爆、安全等规定。六是有没有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许可申报审批管理。七是有没有定期组织员工开展常态化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培训,并且有计划地开展有限空间应急救援演练。通过开展专项排查,有力压紧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企业进一步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完善施工方案,切实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遏制事故发生。特别要做到“七不准”:一是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二是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不准作业。三是不佩戴劳动防护用品不准作业。四是没有监护不准作业。五是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准作业。六是未经审批不准作业。七是未经培训演练不准作业。此外,要指导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应急救援管理,根据有限空间作业、污水管道施工的类型、特点和规律,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特别是要通过场景式演练,不断提高作业现场有关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比如,作业人员出现中毒、昏迷和无力呼救、逃生等情形,监护人员保持冷静,优先采用有限空间、污水管道外部救援的方式,立即报警等待专业救援机构及人员施救,严禁任何人在未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施救。各地各主管部门对专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规定整改时限,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大执法处罚力度,一是加大对转包、违法分包行为的查处力度,公开曝光违法违规企业,纳入联合惩戒名单,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二是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对不落实有限空间作业“七不准”等措施的企业,要严格执法,一律提请我厅或通过我厅建议发证机关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冒险组织作业、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刑法修正案(十一)的有关规定,坚决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各地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关于安全生产信息报告的要求,及时报送事故信息。生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必须在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我厅;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书面续报事件性质、事发地点、造成损失、事态进展及应急处置、影响和舆情等详细情况(如遇在事故现场处置善后工作,无法书面续报等特殊情况的,要及时以手机短信或微信、电邮等形式发送,涉密信息按保密要求报送)。对事故性质以及伤亡情况等暂时不清的,也要第一时间先报送事故信息。要按照“打电话、减环节、赴现场”的要求提高信息报送效率,切实做到第一时间报送信息。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将开展专项排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包括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措施等,于7月15日下午下班前将有关工作报告(含电子版)报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